行政人事部员工处罚条例为法律规范部门员工行为,维护公司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严肃性,特将员工失误行为分为一般失误、职务失误、重大失误和管理失误四类,详见如下:一、一般失误:指员工违犯公司个人行为准则及办公秩序的失误行为
1 级:违反个人行为准则及办公秩序,情节较轻的
2 级:违反个人行为准则及办公秩序,情节较重的,影响到正常工作的开展
3 级:违反个人行为准则及办公秩序,情节严重的,经多次指正不改,在公司内部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
如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记为一般失误:1、上班期间未按公司规定身着公司制服者
2、上班期间未按公司规定佩戴工作牌或微章者
3、上班期间仪容仪表不符合公司要求者
4、上班期间出现工作散漫、串岗聊天,上网打游戏、看电影、听歌等与工作无关的行为者
5、公司内大声喧哗或嬉戏,影响正常工作或公司风气者
6、态度傲慢、言语粗暴,与同事争吵者
7、造谣生事、说人是非,对同事或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情节轻微者
8、不爱惜公物造成公物损坏或浪费公物,情节轻微者
9、利用办公电脑使用禁止安装的软件设备,造成网络安全隐患,情节轻微者
10、故意吐露自身薪资或探问他人薪资,引起事端者
11、带领非岗位人员进入自已的工作岗位者,造成不良影响者
12、服务态度恶劣导致客户不满,被客户投诉而影响公司声誉者
13、捏造事实,骗取休假等不诚信者
14、遇到非常事件,故意躲避者
15、年度累计旷工 1 天者
16、与上述行为类似但不仅限于上述行为的其他符合一般失误描述的行为
二、职务失误:指员工违犯职务行为准则和岗位职责及操作流程的失误行为
1 级:违反公司职务行为准则和岗位职责及操作流程,情节较轻的
2 级:违反公司职务行为准则和岗位职责及操作流程,情节较重的,在公司内部造成不良影响或少量经济损失【500 元以下(不含)】,但能及时实行补救措施,尽力挽回损失的
3 级:违反公司职务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