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乡通村公路技术指南(试行)(交路养函[2004]15 号)为规范我省乡通村公路建设行为,做到技术可行、标准合理、方便实施、确保安全,参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J001—97),结合四川省的实际情况,特制订《四川省乡通村公路技术指南》,供各地参考执行
一、基本要求(一)乡通村公路主要是指乡镇到行政村所在地的农村公路,其主要功能是满足通行中、小型客货汽车和其它小型机动车辆以及非机动车辆通行的道路
(二)《四川省乡通村公路技术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适用于因条件限制而达不到《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J001—97)要求的乡通村公路建设
(三)有条件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J001—97)中四级及以上标准建设的乡通村公路,应执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J001—97),不受本《指南》限制
(四)改建乡通村公路,当利用现有农村机耕道的局部路段受条件限制时,对本《指南》规定的个别技术指标,经过技术经济比较,可作合理变动;对于改线段应符合本《指南》的规定
(五)新、改建乡通村公路在保证线形的条件下,应少占耕地,少拆房屋,保护文物,保护环境
二、路线(一)计算行车速度不小于 15km/h
(二)应做到平面顺适,纵坡均衡,横面合理
平、纵面线形应与地形、地物及周围环境相协调,避免大挖大填和水土流失
(三)采用单车道设计时,应设错车道,错车道每间隔 200—300m 距离设置一处,错车道处的路基宽度不小于 6
5m,有效长度一般不小于 10m,相邻错车道之间应尽可能通视
(四)平曲线半径一般不小于 15m,特殊困难地段不得小于 10m
平曲线长度不得少于 15m,当平曲线半径小于 150m 时,路面应设置超高和加宽,其值见表 1 之规定
公路超高加宽值表 1平曲线半径(m)160-105106-7070-6655^4040-3030-2020-1515-20超高值(%)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