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职责,严格落实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街道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进展,对街道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责任追究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街道实际, 对全街道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作如下规定: 一、街道办事处领导对安全生产实行分工负责。 (一)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的工作职责: 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是本街道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事关全局性的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应及时组织召开党政联席会议或街道安全生产例会,讨论部署相应的对策与措施;定期带队参加安全执法检查行动;对辖区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应亲赴现场指导、协调事故处置工作。 (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工作职责: 1.协助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负责全街道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工作;可受书记、主任委托定期主持召开街道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全街道安全生产形势,讨论部署全街道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带队组织安全检查和进行隐患整改工作,协调解决全街道涉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的一些重大问题。 2.督促各行业管理部门落实办事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 3.指导、督促分管部门安全生产和防范措施的落实,负责协调解决分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对辖区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亲赴现场指导、协调事故处置工作。 (三)街道其他领导根据职责分工,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根据街道办事处的工作总体部署,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指导、督促分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和防范措施的落实,协调解决分管部门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2.定期听取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汇报,定期检查、监督分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 3.负责做好分管部门所属企事业单位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置工作。 二、街道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安全生产直接关系着广阔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牢固树立居安思危理念,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仔细讨论解决本部门、本系统及所管辖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