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工程居间合同甲方(委托人):北京盈洲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卧龙环岛西海洪商业街 8—3 号乙方(居间人):联系地址:身份证号:甲乙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一、委托事项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各种装饰工程项目,引荐甲方参加该项目的装饰工作,向甲方提供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该工程项目的专业承包施工合同
2、“居间成功”是指完成本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甲方签约合同成功
3、甲方不得越过乙方私自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否则视为违约,根据双方约定居间费用的双倍支付给乙方
4、若甲方采纳其他资质签署合同,需提前告知乙方,并在“居间成功"后同样支付乙方居间费用
二、乙方的义务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工程项目的装饰信息,并有义务协助甲方对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考察
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相关工程项目的信息真实可靠
假如能够达成施工合同,那么在甲方的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仍有义务负责协调好甲方与建设单位的关系
3、乙方应保证工程项目真实可靠、各种施工手续齐全,并能够正常施工
4、乙方在甲方参加洽谈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谨慎和诚实义务,协助甲方做好谈判工作
三、甲方义务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合同的起草
2、假如居间成功,则由甲方负责全面履行和建设单位的所签订的专业施工合同
甲方与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与义务,与乙方无关
3、假如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酬劳
四、居间酬劳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1、居间费用暂定为装饰施工合同金额的 15%(若建设单位不能接受甲方报价,出现价格调整情况下,乙方的居间费也相应作出调整;具体提成比例甲乙双方另行协商,根据具体项目签署《单项居间合同》)
居间费用暂定为工程结算造价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