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工程设计合同委托方: 景泰县人民检察院 (以下简称甲方)受托方: 甘肃新居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甲方因装修工程的需要,委托乙方进行室内装修设计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设计工程概况1.设计工程名称: 景泰县检察院未成年帮教矫正中心 2.设计工程地点: 白银市景泰县 3.设计工程面积约: 162 ㎡ 4.设计工程范围: 景泰县检察院未成年帮教矫正中心室内装饰工程设计 二、设计时间:2024 年 11 月 9 日 1.设计期限:设计期限为 15 天,从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定金后开始计算,到向甲方交付全套设计图纸之日为止
因甲方变更设计要求或对乙方意见未及时答复,其耽误的时间应从合同约定的设计期限中相应扣除
2.设计交图步骤及时间:(1)甲、乙双方当面协商满意后确定设计详细内容及金额,即签定本合同,同时支付定金人民币 2000 元
乙方收到定金后 7 天内,向甲方提交装修设计方案图及平面功能定位草图,如乙方未提交装修设计方案图及平面功能定位图,则双倍向甲方返还定金
(2)乙方向甲方提供全套正式设计施工图纸,甲方签字确认设计施工图后即支付设计费尾款
三、 提交成果1 装修设计方案图 1 套2 装修施工图 1 套 四、 双方责任 1
甲方应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设计费
甲方应将设计要求准确、简明扼要的告之乙方设计人员,并不得随意变更(除了合理的变更)
甲方变更设计委托事项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对所提供资料作较大修改,造成乙方设计返工,除双方需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费用
甲方应到乙方公司所在地提出设计要求、签定合同、看图定样、支付设计费
乙方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设计图纸
乙方应本着仔细负责的精神,根据甲方的要求完成设计
若甲方未能按时支付设计费,乙方有权拒绝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