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部厨房分部新员工培训计划第一节 新进人员录用一、员工的试用 1、拟录用人员经面试及技能考试合格后,由人力资源部通知试用,普通员工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须由人力资源部进行酒店知识考核及岗位技能考核,期满考核合格后,方得正式录用;但平常工作优秀者、表现突出者、适应厨房环境较快或能提前顶岗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期限
2、面试合格报到时,应向人力资源部送交或填写下列文件:(1)身份证复印件及健康证明
(2)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X 张;(3)填写员工登记表;(4)到财务部预交工服押金 200 元(离职时返还)(5)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工牌及《员工手册》,并开工服单到洗 衣房领取工服,由督导级或老员工带领到分配的工作岗位,试用期开始
3、试用厨房应在试用期内对员工进行考核,员工试用期间由试用厨房主管负责考核,期满考核合格者,经部门经理或行政总厨批准后,予以转正
4、试用期内试用人员属试用工身份,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或工作成绩欠佳或无故旷工者,应随时停止试用,或予以解雇
三、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1、有犯罪前科在案的;2、患有精神病及传染病的;3、体格检查经卫生机构认定不合格的
二、培训流程:1、入职培训:酒店新招录的员工首先应接受入职培训,所有员工必须参加,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培训考核由人力部组织
2、后厨人员岗前培训内容:(1)企酒店基础理论知识;(企业文化及公司进展历史、现状、经营范围、特色等);(2)本店组织机构设置,介绍各部门人员;(3)店内规章制度;(4)仪容仪表要求;(5)岗位工作职责;(6)食品安全意识、产品知识及出品标准;(7)厨房工作流程;3、在岗培训:完善和充实员工各项技能,提升员工素养,使其具备多方面才能和更高水平的工作能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建立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气氛
第二节 基本安全规定 1、火灾应急及要求(1)发生火灾立即报告火情,保持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