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设计档案管理制度一、 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规划设计部资料档案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归档的图纸、文件材料必须按年立卷,本部门内部在工作中形成的各种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以及根据工作需要购买或收集的书籍、资料等,都要根据本制度的规定,分别立卷归档
第三条、公文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员应保证经办文件的系统完整
结案后及时交资料员归档
第四条、工作变动或因故离职时应将借阅的图纸、资料向资料员办理归还手续,经办的文件材料向接办人员交接清楚,不得擅自带走或销毁
第五条、作废、无效的文件必须及时清理上交、不得个人保留随意乱丢
第六条、文件发生丢失时,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有关部门、领导交书面报告,说明丢失原因等情况,申请及时补办手续
技术资料按单位工程收集完整后分类归档
第七条、技术资料填写要保证其真实性,存档的资料严禁随意涂改
第八条、档案管理体系与职责,部门负责人负责档案的全面工作,借阅重要文件需经部门负责人签字
二、档案的立卷、收集、整理 1、在工程开始设计阶段开始立卷,收集该项目有关资料归档管理
2、归档后,档案管理人员应根据工程设计年度、工程编号及工程名称,加装封皮、标注案卷号后入柜保存
3、档案材料要妥善保存,不得损坏、勾划、删改、加注、拆页等
资料员必须妥善保管,防止丢失和泄密
未经同意,不得复印、抄录和转借,不能见档案内容公开出去
如遇丢失,要及时写出丢失报告,在没有做出处理前停止借阅
交档案文件时,资料员必须在移交清单上进行登记
4、在档案的首页设卷内文件目录,并填写文件序号,编制单位、名称、归档日期等信息
5、编号规定: 合同编号 “烟台—设计—年份—序号”图纸编号 “设计—图纸—年份—序号”资料编号 “设计—资料—年份—序号”(涉及其他文件编号的依次类推)三、档案的保管 1、档案管理人员应妥善保管,防虫蛀,防丢失,保证档案的安全,图纸、合同应专柜存放,加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