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2视频拍摄制作技术标准根据征集展示工作需要,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适用于“学科德育精品课程”征集展示视频的拍摄制作.一、前期录制要求(一)录制场地录制场地应选择授课现场,可以是课堂、演播室或礼堂等场地,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上。要求录制现场光线充足、环境宁静、干净;宜采纳三基色冷光灯(色温在3200K左右)或日光灯(3500K左右);日光灯可每隔一米排列一支,避开在同一室中混合使用白炽灯和日光灯,也应避开使用工作在30~50HZ的节能日光灯。避开在镜头中出现有广告嫌疑或与课程无关的标识等内容。(二)录制方式及设备1.拍摄方式:根据课程内容,采纳多机位拍摄(3机位以上),且不应出现与教学无关的拍摄人员被摄录进拍摄视频中,机位设置应满足完整记录课堂全部教学活动的要求。2。录像设备:摄像机要求不低于专业级数字设备,在同一门课程中标清和高清设备不得混用,推举使用高清数字设备。3。录音设备:使用若干个专业级话筒,保证老师和学生发言的录音质量.4。后期制作设备:使用相应的非线性编辑系统.(三)多媒体课件的制作及录制老师在录制前应对授课过程中使用的多媒体课件(PPT、音视频、动画等)仔细检查,确保其文字、格式法律规范,没有错误,符合拍摄要求.在拍摄时应针对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拍摄方式,确保成片中的多媒体演示及板书完整、清楚。(四)视音频信号源技术指标1.视频信号源稳定性:全片图像同步性能稳定,无失步现象,CTL 同步控制信号必须连续,图像无抖动跳跃,色彩无突变,编辑点处图像稳定,声画同步.信噪比:画面清楚,图像信噪比不低于 55dB,无明显杂波。色调:白平衡正确,无明显偏色,色彩对比度一致,多机拍摄镜头衔接处无明显色差。视频电平:视频全讯号幅度为 1Vp—p,最大不超过 1.1V p—p。其中,消隐电平为 0V 时,白电平幅度 0。7Ⅴp—p,同步信号-0.3V,色同步信号幅度 0。3V p—p (以消隐线上下对称),全片一致。2.音频信号源声道:普通话内容音频信号记录于第 1 声道,音乐、音效、同期声记录于第 2 声道,若有其他文字解说记录于第 3声道(如录音设备无第 3 声道,则录于第 2 声道)。电平指标:-2db — —8db 声音应无明显失真、放音过冲、过弱。音频信噪比不低于 48db.声音和画面要求同步,无沟通声或其他杂音等缺陷。伴音清楚、饱满、圆润,无失真、噪声杂音干扰、音量忽大忽小现象。解说声与现场声无明显比例失调,解说声与背景音乐无明显比例失调。二、后期制作要求(一)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