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银行 XX 分行视频监控安防集中系统监控中心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统一和法律规范全分行监控中心的管理,保障监控中心的良好运行,充分发挥监控中心职能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人员管理 第二条 监控中心工作人员基本要求 (一)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掌握计算机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
(二)应经过必要的岗位培训,熟悉银行安全防范及柜面业务基本操作规程,具备一定的政治素养和良好的合作精神
(三)要熟练掌握监控系统操作技术,熟悉中心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爱护中心设备,严格按规程进行操作
(四)熟练掌握各种报警情况的处置方案,发现重大安全隐患要积极做出反映,并迅速上报有关领导,不得延误
(五)积极参加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养
语言文明,礼貌待人,兢兢业业,严守秘密
(六)服从领导,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三条 工作职责 (一)当班期间,随时查看中心监控系统包括设备、信号传输、系统平台、电源系统的运行状态,查看辖内前端DVR、摄像机、报警主机是否在线,查看有无视频丢失,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尽快恢复
(二)负责辖内防区的安全监控
根据营业网点业务操作流程,分时段,对重点要害部位和环节如营业场所早晚接送款、ATM 装填钞、保安值勤、现金区联动门开启、报警系统布撤防等安全情况进行重点监控和抽检,及时准确发现情况,做好记录,分类处理
重点监控内容为: 1、根据网点实际接送款的时间,每日早晚定时对辖内网点款包交接环节合规情况实时监控,监控时间视交接过程而定
2、根据网点自助设备加钞时间,每日对自助设备加钞部位和操作合规情况进行实时监控或抽检
3、每日对营业场所安全、保安执勤等情况实时监控或抽检,市州分行监控中心每班对辖内全部网点和自助设备至少轮巡二次,省中心每班至少查营业网点 20 个、自助银行 5 个,每个网点监控的时间视操作环节持续时间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