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功能、精度管理办法一、目的与适用范围1、目的 生产线设备的状态稳定、功能投入、精度保持是确保企业正常生产的根本,为确保设备的功能、精度能满足相关生产技术指标的要求,特制定本程序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厂各生产线工艺、设备精度测量确认二.职责分工1、设备科职责设备是厂生产线设备的功能、精度管理总归口管理部门2 作业区及车间职责2.1 确定所辖区域的设备功能、精度管理项目2。2 车间及作业区负责所辖范围生产线设备的功能、精度的日常管理工作3 功能不投入〔丧失)、精度超标的认定3。1 功能不投入(丧失)3.1。1 功能是指设备原设计或经修复、改造、改善后应具备的功效、作用3.1。2 凡纳入管理的功能管理项目,因一项或几项技术状态不良,性能、功效不能完全发挥作用,导致一项或几项功能不能满足生产要求,而影响产品的质量、品种、成材率、产量等主要生产技术指标或影响当月合同完成的,称之为一项或几项功能不投入。3。1.3 凡功能不投入经过一个定修周期仍不能恢复的,称之为功能丧失。3。2 精度超标3.2。1 精度是指设备原设计或经修复、改造、改善后必须到达的精度程度。3.2。2 凡纳入管理的精度管理项目,因一项或几项控制精确程度未完全达到原设计的标准,导致不能满足生产要求,而影响产品质量、品种、成材率、产量等主要生产技术指标或影响当月合同完成的,称之为一项或几项精度超标.3。3 下列情况不属于功能不投入(丧失)、精度超标的范围。3.3。1 经生产方、设备方专业技术人员共同确认因客观原因目前无法恢复或达到的功能、精度。3。3。2 设备故障、事故引起设备停机而未影响功能、精度的。4 功能不投入(丧失)、精度超标的分级功能不投入、精度超标按其损坏程度分为四级4.1 一级功能不投入、精度超标:一个定修周期内无法恢复的功能、精度;4。2 二级功能不投入、精度超标:功能不投入、精度超标时间大于 48 小时(包括 48 小时),通过一次定修能恢复的。4.3 三级功能不投入、精度超标:功能不投入、精度超标时间大于 24 小时(包括 24 小时)小于 48 小时,通过一次定修能恢复的。4。4 四级功能不投入、精度超标:功能不投入、精度超标时间小于 24 小时,通过一次定修能恢复的。5 功能不投入(丧失)、精度超标的管理要求5.1 功能不投入、精度超标时,生产方必须及时通知设备方.并积极配合设备方尽快恢复功能、精度。两者的处理要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即:原因和责任不清不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