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林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设备加油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本规定法律规范了大唐林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设备加油管理的内容及要求、检查与考核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大唐林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设备加油的管理
第三条 引用标准(一)各专业检修规程(二)设备说明书第二章 管理职责第四条 设备管理部是设备给油脂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备加油标准的制定,设备油脂情况的定期检查
第五条 发电部负责油质化验工作和油质特别化验项目的外委,并出具化验报告
第六条 设备维护部负责日常加油工作
需要借助专用工具、容器等进行加油工作由设备维护部负责,对比标准具体实施设备加油工作
第三章 管理内容与要求第七条 设备的油脂添加实行定期管理
第八条 根据点检定修制的具体要求,点检人员进行专业点检,运行人员进行定期巡回检查,检修维护人员进行巡视检查,各层防护体系各负其责,了解设备的油脂情况,对不需要做混油试验的设备用油、脂可直接添加至规定标准;需要做混油试验的设备用油,进行添加前的试验,合格后按规定进行添加
第九条 在生产设备润滑用油品质发生变化时,设备管理部各专业及时通知运行人员实行措施,然后按规定的技术标准检修人员及时对其进行更换,保证设备的可靠润滑
第十条 对于生产运行中不能切换或停运的设备,设备管理部借助检修机会按作业指导书要求对设备润滑用油脂进行严格管理,确保设备的运行周期
第十一条 发电部根据对设备用油的品质进行化验,出具化验报告,油质出现劣化倾向时,及时进行滤油
第十二条 一旦在线滤油设备出现故障或滤油效果变化,及时通知维修进行处理,及时将离线滤油装置投入
第十三条 加油要求(一)正确和法律规范的执行设备给油脂是保证设备安全、稳定运行,延长设备使用寿命和检修周期的根本保证
(二)所有设备在使用中,应尽量选购说明书注明的油脂
在不得不用其它油脂代替时,必须确定可替代的油种
(三)使用前将设备原来所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