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检维修环保管理制度一、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车间以及在公司内从事维护、检修作业的单位或个人。二、职责 1、环保科负责对检维修单位人员在检维修过程中的环境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对外协检修人员的环境行为负责.2、环保科负责对检维修施工过程中的环保工作实施全面监督管理。3、各部门车间负责对管辖区设备检维修过程中的环境管理.三、管理内容1、各部门车间在设备检修、开工前,必须制定专项的环境保护实施方案.方案中必须制定好污染物临时排放控制方案,内容包括:指明排放源、污染物名称,污染物数量、排放方式、处理措施、排放时间等相关内容,以书面材料报环保部。2、各部门车间在设备检维修过程中清理出来的废渣、泥油、抹布等工业垃圾要按公司有关固体废弃物管理规定要求,运到指定地点,避开污染环境。3、生产装置在停车大检修时,环保设施必须在主装置停车后进行检维修。同时环保设施必须在主装置开车前检修结束,保证主装置开工时产生废水、废气或其他废物得到有效处理。4、检修过程中,设备清洗液处理,要告知环保部,由化验室监测合格后,方可排放。5、设备检修期间,施工单位每天应清理检修现场,达到文明施工要求。6、对于不可利用的工业垃圾,应根据指定地点堆放,严禁乱扔乱放.7、检修车间严禁将废铁、废钢、废垫片堆放到垃圾堆.9、检修车间在检修过程中,如有污油等污染物泄漏到地面,应及时实行措施回收或处置,然后用抹布擦净,不能将废油等污染物冲进地沟。10、检修、施工过程中若发生意外情况可能造成环境污染时,各车间应及时报告生产调度部和环保部,各方共同讨论决定有效的防护措施,避开造成环境事故。 山东菏泽华昌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