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设备租赁合同(出租方配备操作人员)合同编号: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第一条 设备租赁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及型号出厂日期数量(台)月租(不含税)税率租赁方式1设备出租方配备操作人员2设备出租方配备操作人员3设备出租方配备操作人员4设备出租方配备操作人员乙方为租赁工程设备配备操作人员 名,租赁费用中已包括操作人员人工费用及相关费用.第二条 租赁期限和合同金额1、租赁期限:暂定为 月。租赁期限起算自设备进场安装完毕且经政府相关检测机构检测合格之日起算,到甲方通知退租之日止。租赁期限内遇春节的,免计租金30 天。2、合同租金金额:合同租金中已包含设备租赁费、操作人员人工费、进退场费、检测费、税费等甲方验收合格、正常使用的所有相关费用。3、租金总额:约为 元(含增值税),相关税费由乙方承担。第三条 租赁机械的所有权1、租赁机械的所有权属于乙方。2、甲方如对租赁机械进行改善或者增设它物,必须征得乙方的书面同意.3、甲方不得将乙方的机械设备借给第三人,特别情况,必须征得乙方书面同意。第四条 租金的计算和支付 1、设备租赁费按月租结算:租赁单价为 元/月(含增值税),折算为 元/天(含增值税),(设备租赁不足一个月按天计算;超过一个月后零星部分按日租 元/天计算租赁费)。2、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提供足额有效增值税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且认证通过过予以付款,否则甲方有权顺延支付。第五条 租赁发票开具1、租金发票开具采纳以下形式中第(______)种开票形式.(1)甲方承包的项目采纳简易计税方法计征增值税,乙方向甲方开 3%税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2)甲方承包的项目采纳一般计税方法计征增值税,乙方给甲方开 11%的增值税专用专票。2、若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发生丢失发票联和抵扣联的情况,则乙方应配合甲方办理相关遗失抵扣手续。第六条 租赁机械的交接和验收 1、租赁机械在指定交接地点,由乙方向甲方(或其代理人)交接。甲方应在 24 小时内在交接地点检查验收租赁机械,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租赁机械验收收据交给乙方; 2、假如甲方未按前款规定的时间办理验收,乙方则视为租赁机械已在完整状态下由甲方验收完毕,并视同甲方已经将租赁机械的验收收据交付给乙方; 3、假如甲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机械的型号、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