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总监工作细则及部门人员管理规定为了加强公司对信息资源的管理及提高签单成功率,以跟单记录表为实物记载有据可循,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 客户资源的登记、派单 客户资源的收集渠道由上门客户(包括来电话咨询的客户)、业务员带单客户、公司派单客户等组成
故所有的信息资源必须跟单登记,否则以 10 元/次罚款论处;然后由设计师上报总监,总监进行统一管理,并派单给设计师
其他任何人不得私自派单,否则以 50 元/次罚款
1. 凡是上门客户,由前台人员接待洽谈,了解情况后前台反映给设计主管,主管安排设计师服务,登记客户来访记录
谁接待的客户谁负责跟单,并每次将情况都填写《跟单记录表》,直到客户已签合同或另找他人装修为止
2. 凡是业务员的客户,必须及时跟单追踪,并提供基本的资料(如业主姓氏、楼盘名称、面积、户型图等)以设计师下步的工作
若因跟单不及时,以 20 元/次罚款论处,造成单源流失的,以 50 元/次的罚款
(二) 跟单1、设计师接单后,应及时出图、报价、约客户沟通,并及时、准确的记录《跟单记录表》,以便反馈给部门主管
如若不及时填此表反馈给主管,以 10 元/次罚款论处,且因此而造成单源流失的,以50 次罚款论处
2. 星期一及星期五统一收回跟单记录表检查上交总监处,养成习惯作好工作记录
3.跟单过程中设计师对客户进行回访、跟踪,及时了解客户的动态,以提高签单率
如若因超出三天未跟单回访,以 20 元/次罚款论处,因此而造成单源流失的,以 50 元/次罚款论处
4. 业务员、设计师应保持及时沟通,使业务员、设计师能及时了解自己客户的具体情况
5. 凡是公司单源,设计师等不得私自认定为无效客户,必须经双方确认上报总监认可后方可停止跟单
任何人不得浪费公司资源,否则以 50 元/次罚款
6. 在设计服务中,应至少对客户进行五次以上的跟踪,以了解客户的真实意愿和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