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所合伙协议 合伙人姓名: 第一条:合伙宗旨:安全第一 利益第二 第二条:合伙经营业项目和范围:卫生部门许可的个体诊所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 五 年,自 2024 年 月 日起,至 2024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
合伙人以现金或出技术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
分别为:李经周(出技术)占比 35%,马正祥(出资)占比 30%,谢业玲(出资和处理卫生部门的检查事宜)占比 35%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财务账目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按出资比例承担,首期盈余先归还支 出债务
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 入伙:A 需承认本合同;B 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C 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 退伙:A 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B 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C 退伙需提前 月告知其 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D 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E 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 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
转让时合伙人有首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 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
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认人
第七条:合伙责任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 为合伙责任人
其权限是:A 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B 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C 支付合伙债务;D 负责合伙账册及经营情况第八条:禁止行为 1. 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假如业务获得利 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 禁止合伙人经营与竞争的业务
3. 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 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
第九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人因以下事由之一得以终止:A 合伙期届满;B 全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