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分公司新员工管理方法(暂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适应运营筹备对人力资源引进的需求,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促使分公司新员工的报到入职、定岗定薪、管理考核等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结合分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 本方法所指新员工是指处于试用期、见习期或学习期的员工
第三条 新员工分为社会招聘人员和应届毕业生
社会招聘人员假如无正式工作经历(未提供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或社会保险缴交证明)或参加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应届毕业生进行管理
第二章 报到和入职培训第四条 录用体检在正式录用前应聘人员必须承受体检考核,身体素养符合岗位录用条件(其中站务员岗位需取得市疾控中心发放的健康证)的,才予以录用
新员工报到后由集团公司统一组织体检复查,如检查结果与录用前本人提供的结果不相符,或不符合岗位录用条件的,集团公司保留取消录用资格的权利
第五条 报到新员工在接到录用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到人力资源部领取《运营分公司员工报到表》(附件 1)并携带以下个人资料办理报到手续
、学历与毕业证、技术职称证书、技术等级证书、岗位书、市社会保障卡,以上资料须验原件交复印件
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社会保险缴交证明、近 3 个月的体检证明、学历验证证明,以上须交原件
其他个人资料,包括计生证明、工会关系、党团关系等
根据工作需要,其他个人资料可在办理入职手续时提供
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新员工,经查属实的,分公司视情况给予纪律处分、降职降薪、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
第六条 入职培训入职培训包括军训、入司培训和分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
新员工(不含 35 周岁以上)需参加分公司组织的军训
社会招聘人员军训期限一般为两周,应届毕业生军训期限一般为四周
(二)入司培训
新员工需承受公司和分公司的入司培训,容包括公司和分公司的情况介绍、企业文化、规章制度、工作作风和工作态度、行为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