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建档与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要求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建档工作1、认定对象:家庭经济困难需要资助并主动向学校提出认定申请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2、工作时间:10 月 15 日前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与电子版。认定材料由各学院(部)保存归档备查。3、工作程序:严格根据《瓷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方法》中的程序执行。(1)各学院(部)要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为组长,学工办主任、团总支书记、辅导员、班主任等担任成员的认定工作组,并将人员在本学院(部)围进行公示。(2)以专业或班级为单位成立认定评议小组,评议小组必须有一名辅导员、班主任和不少于该专业总人数 10%的学生代表,学生代表中男女比例要恰当,评议小组人员应在该专业各个班级公示。(3)各评议小组确定建档人员后,应在该专业或班级围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再报各学院认定工作组进行审核。(4)详细流程:各学院(部)按要求向各学生班级布置此项工作→各班级召开专题班会传达要求,成立评议小组→学生提交《瓷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瓷大学学生与家庭情况调查表》,其中家庭情况调查表需要家庭所在地街道或乡镇民政部门填写相关信息并盖章→评议小组按要求进行评议并确定推举档次→学院认定工作组进行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瓷大学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填写要求:评议一览的“推举档次”栏要进行勾选,“述理由”栏要填写祥实,不能简单填写“同意推举”;评议小组组长签名应为辅导员或班主任;认定工作组组长签名为各学院党总支副书记。二、国家奖助学金工作(一)国家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对普通高校学生设立的荣誉最高国家级奖项,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各分院要严格把握评审标准,仔细审查参评学生主体资格,其中成绩排名具体要求为: (1)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 10%,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2)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超出前 10%,但均位于前 30%,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讨论、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竞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方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具体如下:① 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② 在学术讨论上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