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使之法律规范化,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 本公司的用人原则是尊重人才,爱惜人才,各尽所能。第三条 本制度由各事业部或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实施,各部门参加执行。第二章 人员招聘第四条 招聘员工审批权限和申报程序:一、审批权限:定编范围内的人员招聘、调动、调整由各公司总经理或主持公司工作的负责人决定。公司增编须报管委会批准。二、申报程序:编制范围内员工:用人部门填写招聘用工申请表(附后),按本条款权限审批,审核批准后,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核定,实施招聘;第五条 招聘方式:可实行在报刊、杂志上登招聘启事,人才市场招聘,张贴招聘启事、校园招聘、网络招聘等形式招聘各级员工。第六条 凡进厂应聘人员必须经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面试人员进行面试或笔试,并经事业部分管人力资源领导或工厂分管人力资源领导授权人认定合格后方可录用,具风光试录用基本限定和权限如下:一、夫妻一方已在本公司内工作,则另一方不再录用。特别情况需经总裁或授权人批准方可录用,但夫妻双方不能在同一公司工作。二、工程师、技术人员由分管技术公司领导及相关负责人面试,事业部或公司分管人力资源领导或被授权领导批准录用。三、销售人员由分管销售副总经理或委托相关人员负责面试,事业部或公司分管人力资源领导、被授权领导批准。四、其它相关管理人员,由相关公司分管领导或其委托负责人面试。事业部或公司分管人力资源领导或被授权领导批准录用。五、信義公司离职的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表现特别优秀或因技术岗位、特别岗位缺员等原因,且个人自愿返厂工作的人员,在个人申请并经用人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返厂工作,但被公司除名、自行离职、离开公司后从事同行业工作的人员须经总裁批准后方可录用,离职员工跨公司返厂工作的,必须是在其离职后的 6 个月后才可批准其返厂工作,否则,需经原用人公司总经理同意并报管委审批。六、普通员工、文员由人力资源主管或部门领导、授权人进行面试、笔试,集团公司分管人力资源领导或被授权领导批准录用。七、介绍进厂人员或特别情况下被招聘者一项条件达不到录用要求时,由总经理和事业部分管人力资源高层领导同时审批录用或被授权领导审批录用。八、总助以上(含总助)管理人员在因私介绍、推举朋友等人员进入公司时,应将推举意见及被介绍者的各项资料签名后转管委会(填写下表),由管委会与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