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 筑 企 业职工安全教育档案施 工 单 位 工 程 名 称 日 期 资料员(章) 编制说明一、《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教育档案》是记录职工在企业接受安全培训教育时的档案材料,建筑施工企业所有的职工,必须一人一册。职工在本期企业调动时,,其教育档案随本人转移。二、《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教育档案》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统一管理。三、根据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教育暂行规定》要求建筑企业职工每年至少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一)、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每年接受的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学时 。(二)、企业专职管理人员除根据《建筑企事业单位关键岗位持证上岗管理规定》的要求,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外,每年必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四十学位时;(三)、企业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 20 学时;(四)、企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需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20 学时;(五)、企业其他职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 15 学时;(六)、企业待岗、转岗的职工,再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5 学时。四、建筑企业新进厂工人,必须接受公司、项目(或工区、工程处、施工队)、班组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者,方能上岗。(一)、公司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法律规范、规程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等,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二)、项目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施工场地安全制度、施工现场环境、工程施工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三)、班组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剖析、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五、须持安全管理人员上岗证的人员包括企业法人代表、分管安全生产的经理、总工程师、分公司经理(工程处处长)、项目经理、安全处(科)长及专(兼)职安全员、安全资料管理员等。六、常常性安全教育。包括季节性、节假日前后和临时性的安全教育(如春节开工前、安全周和开展安全无事故活动)。七、《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教育档案》必须贴职工本人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八、各项教育有受教育人签字。 档案编号 18 照片 企业名称: 胜中建安公司 姓名: 任长武 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