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 模式之中国 BOT 模式的国外案例分析一、BOT 建立案例分析〔一〕英法海峡隧道1、项目简况英法海峡隧道口英法海峡隧道包括 2 条 7
3 m 直径的铁路隧道和 1 条 4
5 m 直径的效劳隧道,长 50 km
项目公司 Eurotunnel 由英国的海峡隧道集团、英国银行财团、英国承包商以与法国的 France-Manehe 公司、法国银行财团、法国承包商等十个单位组成
特许权协议于 1987 年签订,该项目于 1993 年建成
政府授予 Eurotunnel 公司 55 年的特许期〔1987-2042,含建立期 7 年〕,项目总投资 103 亿美元
在特许权协议中,政府对项目公司提出了 3 项要求:〔1〕政府不对贷款作担保;〔2〕项目由私人投资并用项目建成后的收入来支付项目公司的费用和债务;〔3〕项目公司必须持有 20%的股票
2、项目参加方 发起人—英法两国政府:英法两国政府发出对海峡通道工程出资、建立和经营的招标邀请,作为项目的发起人
投资者—CTG-FM:CTG-FM 是一个由两国建筑公司、金融结构、运输企业、工程公司和其他专业机构联合的商业集团
项目公司—欧洲隧道公司:欧洲隧道公司是一个合伙制组织,负责运行和经营
总承包商—TML 联营体:TML 联营体负责施工、安装、测试和移交运行,作为总承包商
贷款方:牵头银行组织的一个有 40 个二级银行组成的价值为 50 亿英镑的联合贷款承销团
3、项目的承发包方式与风险承当项目采纳固定总价和目标造价合同的方式
欧洲隧道公司承当了海峡隧道的全部建立风险,并为造价超支准备了一笔 17 亿美元的备用贷款
49 亿美元的陆上建筑工程的一半按固定价格承包,而隧道自身那么按目标造价承包,欧洲隧道公司将把实际费用加固定费支付给承包商
假如隧道以低于目标造价完成,承包商将得到全部节约额的一半
假如实际造价和预定目标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