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JP 教学下的旅游法学教学论文 1 引言 我国高校传统的”旅游法学”教学主要是采纳“老师讲-学生听”的教学模式,即前苏联教育家凯洛夫提出的“填鸭式”教学。老师从主观意愿和教学进度出发,不考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接受能力,把学生看作消极、被动的客体,向学生灌输知识,要求学生死记硬背[2]。从而导致学生“知其然不知其所然”,探究创新能力不够,学习的兴趣和好奇心不足,两极分化严重,极大地挫伤了学生学习的兴趣与积极性。本文介绍了 DJP 教学模式的内涵与特征,分析了”旅游法学”的课程特征和教学需求,提出 DJP 教学模式应用于”旅游法学”教学活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指出”旅游法学”教学活动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并给出解决之道。 2DJP 教学模式的内涵与特征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进展规划纲要(2024-2024)》指出:把育人为本作为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要以学生为主体,以老师为主导,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3]。传统的教学模式把学生作为被动接受的客体,认为是消极的接受者,忽略了学生的积极性,已经不再满足现代教学的需求。为了提高各学科的教学质量,教学模式的创新迫在眉睫,DJP 教学模式应运而生。 2.1DJP 教学模式的内涵 DJP 教学是指学生利用学案的引导和帮助,在自主学习、探究学习内容、建构知识意义的基础上,通过同伴之间的沟通和师生共同的评析,使学生获得对知识的深化理解,最终达到学会学习、学会沟通、学会思考、学会探究、学会评价的目的[4]。DJP 教学模式颠覆传统的“填鸭式”教学,是对教学方式的创新,也是现代化教学的需求。它是对教学模式的一种成功探究,同时也为现代化的教学提供了一种新的操作模式。“导学”、“讲解”和“评价”是导学讲评式教学的核心要素,也是其主要的教学环节。因此,取“ 导 ” 、 “ 讲 ” 、 “ 评 ” 汉 语 拼 音 的 首 个 大 写 字 母“D”、“J”、“P”,简称导学讲评式教学为“DJP 教学”。其基本理念是:导学结合,以学定教;思启结合,以启促思;讲评结合,以评促化。DJP 教学的基本模式有以下五个环节:学案导学-沟通讨论-讲解评析-练习巩固-反思拓展[4]。DJP 教学模式旨在调动学生自我讨论的兴趣和积极性,增强学生学习的自主性,充分发掘学生内心的学习欲望和内在的驱动力。该教学模式在有效的课堂时间内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地位和老师的主导作用,活跃课堂气氛,调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