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GS 面料检验操作规检验前1.在公司进行资料的审核从 Section.Head 处 得 到 全 部 相 关 资 料 和 样 板 , 审 核 资 料 , 如 有 疑 问 要 与Section.Head 澄清,离开前带上资料以与必备的检验工具。2.工作现场验货前的准备工作-- 穿好制服、带上胸卡。-- 同工厂负责人或代理人联系,递交公司廉正通知,简述工作流程。 -- 要求工厂提供实际装箱单或码单。-- 要求工厂提供包装资料等等。检验中1.抽样抽样前,先检查货物是否正确,是否达到公司的检验要求?对于 FRI 检验,必须 100% 的货物已经完成,80%包装。从工厂或供应商处取得实际装箱单或码单。抽样数:抽取卷数: 交货布匹的箱数或卷数开平方根。抽取码数: 交货总码数开平方根再乘以 8,注意码单上的单位是米数的话先除以 0。9144 换算成码数后再进行计算。抽检时对于色差缸号(Dye Lot)的要求:注意:假如工厂已经把色差缸号在码单上注明,则检验员必须抽到所有的缸号并比较颜色,假如缸号数多于抽检的卷数,检验员必须抽出所有的缸号卷数并对不检验布面质量的布卷抽取匹头样进行颜色的比较。一般小缸染的布匹会产生较多的缸号,对于缸差标识工厂通常有三种做法,一是以实际染色的缸数来记录缸号,这样可能缸号会比较多,二是工厂根据每一缸的匹条样重新分色并包装,这样缸号会比较少,三是面料工厂不分缸差和记录缸号完全交由服装厂自己分色,选用哪一种方法均取决于客户的要求。检验员要复核工厂的做法是否符合定单的要求。假如客户要求分缸号装箱,则检验员要核对所抽取的箱子里的布匹是否正确分色,工厂未分色或分色不准确的情况亦有可能发生,假如有这样的情况发生需在报告上注明。2.检验过程检验环境:•外观检验可在经向验布机上进行,台板为黑色,与水平夹角为 65 度,台板上因避开直射和白光反射。•外观检验也可以在台板上进行,作为临时没有完全具备经向检验条件时的补充方法,检验台高 0.95 米,长度三米以上,宽度超过面料的幅宽。•光源采纳顶置荧光灯,(日光色,相关色温 6500K),台板平均照度 500—750 Lux(相当于 40W 加罩日光灯 3-4 只),外部光源应控制在 150Lux 以下。是否使用底灯做透射光检验取决于面料的最后用途,例如深色的薄型服装面料配浅色的衬或者制作雨伞的面料检验时可使用底灯,但需要使用底灯的话需由采购商和供应商事先约定。部分客户要求所有面料都使用底灯,检验员可在检验前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