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镇中心小学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实 施 方 案 根据人事部、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24〕127 号)以及省人事厅、市人事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校实施人员聘用制以来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深化我校人事制度改革,扎实做好我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特制订本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进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人才政策,尊重人才、尊重知识 、尊重制造
通过实施岗位等级设置方案,建立起符合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管理运行机制,在校形成真正有效的竞争、约束、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制造性,激发学校的生机和活力,促进学校的进展
二、设岗基本原则1.公开、公正、竞争、择优
2.精简、合理、高效
3.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
4.集中、动态管理
三、实施围、对象与岗位基本条件1.围、对象:我校全体在编教职员工
(含 2006 年 7 月 1 日后的退休人员)2.岗位基本条件(1)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具备良好的师德修养,教育思想端正,关怀爱护学生,善于学习,敬业爱岗,团结协作,严于律已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工作所要求的身体条件
(5)服从学校工作安排,仔细完成学校布置的工作和任务
四、岗位等级设置 1.专业技术岗位为老师岗位
老师岗位名称:小中高老师岗位等级名称为小中高老师一级岗位、二级岗位、三级岗位,分别对应五至七级专业技术岗位;小高老师岗位等级名称为小学高级老师一级岗位、二级岗位、三级岗位,分别对应八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小学初级老师岗位等级名称为小学一级老师一级岗位、或小学一级老师及小学二级老师,分别对应十一至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
2.岗位职责和上岗条件岗位设置岗位职责上岗条件小学一级二级老师岗位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恪守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