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年度出租房屋服务管理站建设实施方案一、任务目标以市委、市政府实施民生 100 工程为契机,从 2024 年起用三年时间依照《XX 市社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站建设标准》在全县所有社区分步建成法律规范化的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站,着力解决全县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站不法律规范、管理服务标准不统一的问题,以增强流动人口归属感,为经济社会进展提供良好的基础,为保障流动人口权益和维护社会稳定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职责任务(一)县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流口办)负责规划、指导、督促、协调本县的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站的建设,并负责初验收、考核
(二)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站建设经费由县财政解决,按每个服务站 5 万元的建设标准纳入县财政预算
(三)全县的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站法律规范化建设工作要在三年内全部建设完成
城关镇城东社区、城西社区、城南社区定为 2024 年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站创建单位
(四)城关镇城东社区、城西社区、城南社区 3 个社区2024 年要根据省市要求创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站
流动人口协管员队伍原则上按辖区实有人口数的 1000:1 的比例确定招聘人数,2024 年全县共招聘专职流动人口管理人员 5 人,其中城关镇城东居委会 1 人、城西居委会 2 人、城南居委会 1人、城北居委会 1 人
除城关镇四个社区外,城关镇四个村委会和其他 20 个乡镇明确流动人口管理人员由各乡镇计生服务站指定人员兼管
三、方法步骤 XX 县区社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站法律规范化建设工作自 2024 年 4 月 1 日开始,至 2024 年 11 月底结束,分三年进行
2024 年分为组织部署、集中建设和检查验收三个阶段
(一)组织部署阶段(2024 年 4 月 1 日至 4 月 31 日)
县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