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募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格式要求 一、总则 (一)为法律规范公司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以下简称“私募债券”)的信息 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试点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南
(二)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应当按本指南的要求编制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作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备案的必备文件,并按规定披露
(三)本指南的规定是对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的最低要求
不论本指南是否有明确规定,凡对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均应当披露
(四)发行人应当在募集说明书扉页作如下声明: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期私募债券募集资金用途合法合规、发行程序合规,本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发行人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凡欲认购本期私募债券的投资者,请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的信息 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推断
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所发行私募债券的投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推断或者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私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私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
本期私募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私募债券时,应当特别审慎地考虑本募集说明书下文所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投资者认购本期私募债券,视作同意私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和私募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私募债券受托人管理协议、私募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私募债券受托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