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接待管理制度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机构调研接待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法律规范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接待和推广的行为,促进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加强公司与外界的沟通和沟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所述的机构调研接待工作,是指公司通过接受投资者、媒体、证券机构的调研、一对一沟通、现场参观、新闻采访等活动,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的工作
第二章目的和遵循原则 第三条制定本规定的目的在于法律规范公司在接受调研、采访、沟通或进行对外宣传、推广等活动时,增加公司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及公平性,改善公司治理结构,增进外界对公司的了解和支持
第四条公司接待工作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公司人员在进行接待活动中,应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得实行差别对待政策,不得有选择性的、私下向特定对象披露、透露或泄露非公开重大信息
(二)诚实守信的原则
公司相关的接待工作应客观、真实和准确,不得有虚假记载和误导性陈述
(三)保密原则
公司的接待人员不得擅自向对方披露、透露或泄露非公开重大信息
也不得在网络上刊载非公开的重大信息
(四)合规披露信息原则
公司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在接待过程中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五)高效节约原则
在进行接待工作中,公司应充分注意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接待成本
(六)互动沟通原则:公司应主动听取投资者及来访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双向沟 通,形成良性互动
第三章责任人和从职人员素养要求 第五条公司对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