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坑镇中心小学老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讨论稿)为进一步法律规范我校老师职业行为加强我校老师职业道德建设,激励广阔老师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提高职业道德水平,根据《中小学老师职业道德法律规范 》、《靖边县中小学老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等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上级关于老师职业道德建设的文件精神,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以全县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法律规范老师从教行为为重点,以提高老师队伍素养为目标,建立健全我校老师职业道德考核制度,完善老师职业行为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进一步提高我校老师师德水平,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素养优良、业务精湛、人民满意的老师队伍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尊重老师的主体地位,鼓舞老师自省、自重、自律、自强
2、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广泛听取老师、学生及家长的意见,不偏听偏信,不弄虚作假,严格考核程序,客观公正地评价老师
3、坚持舆论导向的原则,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奖优、罚劣,引导广阔老师践行师德法律规范,不断提高师德修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4、坚持注重实绩原则,充分考虑老师工作业绩,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教育与惩戒相结合,促进老师健康成长
三、考核对象 全校所有在编在岗老师
四、考核内容及权重 (一)爱国守法(10 分)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
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老师职责权利
不得有违反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总体要求: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进展
遵守学校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崇尚科学,不信邪教,不搞封建迷信活动
模范表现:1
践行科学进展观,成绩突出,受到上级有关部门表彰
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