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德育”正名——关于“德育”概念法律规范化的思考 我国现今德育理论的来源相当复杂
其中包括:1
从开辟革命根据地以来的人民教育传统;2
苏俄德育理论影响;3
西方近代以来德育理论的渗透;4
儒家道德修养学说的深层影响;5
人民共和国教育进展过程中德育理论与实践经验的积累
事实上不同时代不同国度“德育”概念的内涵与外延有别,德育在整个教育中的地位时有变化,德育的历史内容更相径庭,而我国教育理论界对不同历史类型德育实践讨论的成果相当有限,对各种德育理论流派的探讨还欠深化
人们对德育的理解不尽相同,而加入德育讨论行列者又并非都属训练有素的专家,以致我国德育理论至今尚不成熟
概念泛化,观念陈旧,逻辑混乱,更由于不少不恰当的提法早已上了“本本”,模糊不清的概念难以剔除,有价值的见解难以得到认同,理论界长期争议不休
此类争议虽甚喧闹,德育理论的实质性进展并不显著
这里拟从为“德育”正名入手,尝试为构建切合实际的德育逻辑框架,提供一些思想线索
不敢奢望很快取得共识,无非是在习俗面前冒叫一声而已
一、“大德育”辨 “德育”原是“道德教育”的简称
道德教育同人生观教育、政治教育并行也适合时宜,惟我国长期以来用“德育”涵盖道德教育、人生观教育、政治教育,一直引起争议,颇值得商榷
我国以往曾经用“思想政治教育”(或“政治思想教育”)或“德育”涵盖社会意识形态方面的各种教育,虽然概念的内涵并非一成不变,概念的含义常常约定成俗成,不过,多年来教育理论界对这样扩大“德育”概念的外延一直存疑,时常就此争议不休,证明并未约定俗成
事实上这是一个人为地给予含义的概念
人们之所以接受这个概念,系出于承认这几种教育都不可少
况且文件上一般都作如此规定,不得不承认这个“既成事实”
虽然在“德育”目标与内容上包容各项教育并不困难,问题在于个人品德的形成、人生观的形成,特别是政治觉悟的提高,属于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