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管理RS—001:机构设置与管理办法生效日期: 2024 年 01 月 30 日 修订日期: 一、为规我院机构的新增、更名、调整、合并或撤销等管理,制定本办法。二、凡需独立设置的部门、科室、单位,其机构的设置和管理均需按以下程序进行:(一)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机构设置新增、更名、调整、合并或撤销等的申请(含机构设置、调整的理由;设置机构要求具备的条件;现具备条件;对机构名称、性质、编制、隶属关系、筹建负责人的建议等)。(二)分管院领导签署意见。(三)人事部审核论证。(四)提交院级会议讨论。(五)新增的医疗机构需根据审批权限上报。(六)院长签署意见,人事部行文公布。三、经医院批准进行的机构设置和调整,经文件公布后,各有关部门须根据公布的名称和编码进行规和更正。RS—002:人才梯队建设计划生效日期: 2024 年 01 月 30 日 修订日期: 为深化贯彻落实科学进展观,促进医院的可持续进展,避开人才断层,现结合医院岗位设置方案和专业技术人员聘任管理制度、学科带头人选聘制度等文件,制定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梯队建设计划,构建良好的人才梯队,为医院持续进展提供动力,实现医院快速高效进展。一、人才梯队建设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分为成长型人才、骨干型人才、专家型人才,分别对应初级职称、中级职称、高级职称人员。(一)成长型人才管理:对于临床中、初级医师,必须按规定完成临床住院医师规化培训,并取得住院医师规化培训合格证,或者根据医院《青年医师规化培训方案》,完成医师轮转计划容并考核合格。护理、检验、药剂等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均应纳入规化培训,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和中级职称的任职资格。医院鼓舞此类人才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二)骨干型人才管理:受聘中级或副高级职称的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有重点地选派外出进修,掌握亚专科某方面的专业技术;同时,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仔细完成各项临床工作,提高业务水平;任期,应争取开展一项以上的厅局级科研基金项目;应承担临床教学和培训工作一年以上,并考核合格。(三)专家型人才管理:受聘高级职称的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学科带头人或学术骨干,应开展某项新技术,争取开展省级与以上的科研项目。有侧重地开展学术沟通,扩大学术影响力,主办省级以上继续教育项目或承办国家级继续教育项目。对于重点学科的高级职称人才,应争取成为硕士讨论生导师或博士讨论生导师、省级学术团体的副主委以上。二、医院人才梯队培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