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建制与工程项目管理论文 1
项目决策更加科学深化 长期以来,在我国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设项目中,一直采纳的是在投资方、使用方和审计建造商之间,由使用单位设立一个临时机构(筹建处等)来管理建设项目
这些临时机构通常缺乏应有的建筑技术和工程经济等知识,不完全清楚投资规律和基本建设程序,不能掌握和运用先进的项目管理方法,出现各种管理不善的问题
如决策不够成熟,随意调整方案,前期及实施阶段各环节之间相互脱节,工程建设周期长,工作效率不高,投资效益低
导致超标准、超规模、超预算、拖工期,损害了政府投资人的利益,
不少项目在前期也进行了可行性讨论,但仍有不少项目在决策时还是不切实际、跟风上项目的情况屡见不鲜
在这种情况下,有相当一批项目所做的可研报告实际上是“可批性”报告
实施代建制通过市场招标选择项目代建人,由代建人在项目整个建设过程中提供专业化的项目管理服务,对投资人负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这种体制既落实了政府投资人对项目监管的深度,又便于政府对建设项目的管理真正向市场化和目标化管理转变
其优势: (1)根据委托代建合同的要求,根据批准规模和标准进行项目建设,严格控制建设成本
假如由建设单位自行控制投资,难避开随意改动、提高建设标准,导致突破投资
(2)咨询公司必须主动依靠和尊重使用单位的意见,虚心听取他们的合理建议,在项目实施中予以实现
(3)充分发挥了咨询公司专业技术力量和积累的工程经验,为业主把好技术关、造价关和各类采购的质量关
定期汇报项目进展情况,使投资人对项目的监督真正落实到项目建设过程中
提高了投资项目的管理水平 代建制下,通过招标选择的代建单位是专业从事项目投资建设管理的咨询机构
通过发挥代建企业的专业优势和工程经验,可切实保证对工程质量、进度和成本的有效控制
如代建企业可以通过优化建设方案,控制建设成本;可以根据法律规范的招标程序,选择优秀的施工队伍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