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健康安全福利制度一、员工健康检查办法(一)为促进员工健康加强预防疾病起见,特定本办法
(二)本公司员工健康检查,以每年举办一次为原则,有关检查事项由人事室办理
(三)X 光摄影由人事室与防疾中心接洽时间,请派巡回车至公司或工厂办理
经防病中心通知必须进一步检查者应前住指定医院摄大 X 光片,以助推断疾病
(四)一般检查由人事室负责与市立医院接洽时间,分别至该医院接受检查
工厂由人事组接洽医师至厂检查
(五)有关费用概由各部门负担
(六)经检查结果有疾病者,应早期治疗,如有严重病况时,由公司令其停止继续工作,返家休养或往劳保指定医院治疗
(七)人事室每届年终,应依检查表作成疾病名称、人数与治疗情形等统计,以作有效措施与卫生改善的参考
\pnb0 本办法经呈准后施行,修正时亦同
二、员工医疗补贴规定第一条为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促使医疗保健落到实处,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公司就业的正式聘用员工每人每月补贴医药费 40 元;员工子女补贴一个,即每月 40 元;员工父母实行半费补贴一个,即每月 20 元
第三条凡在本公司就业的试用人员与临时工每人每月补贴 30 元
第四条正式聘用员工因病住院,其住院的医疗费凭区以上医院出具的住院病历与收费收据,经公司有关领导批准方可报销
报销时应扣除当年应发医药补贴费,超支部分予以报销,批准权限如下:1
收据金额在 5000 元以由财务经理审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收据金额在 5000 元至 20000 元的由财务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
收据金额在 20000 元以上,由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
第五条试用人员,临时工因病住院,其住院的医疗费用按第四条报销办法,扣除当年医药补贴后,超支部分按60%报销
第六条员工因工负伤住院治疗,其报销办法同第四条
第七条员工父母因病住院,可向公司申请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