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扶贫工作要点2024 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局之年,也是深化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狠抓落实之年和作风建设之年
根据《市健康扶贫工程实施方案》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卫计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健康扶贫再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康扶贫 2024 年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的通知》、《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24 年度工作要点》和《省健康扶贫 2024 年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的要求,各单位 2024 年要具体落实好以下 5 个方面、24 项重点任务
一、完善贫困人口就医综合保障,让贫困人口"看得起病"(一)落实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扶贫政策
全面落实财政资助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保政策
取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起付线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下降 50%,补偿比例提高 5 个百分点,年度累计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部分医药费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标准的部分,由大病保险基金按不低于 55%的比例支付
(基层卫生股配合医保部门落实)(二)切实保障门诊特别慢性病待遇水平
将地中海贫血、结核病、癫痫、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症等我市常见地方病纳入门诊特别慢性病,确保门诊特别慢性病种类达到 36 种,其中Ⅰ类8 种,Ⅱ类 28 种
门诊特别慢性病报销比例提高到住院水平,即:一级医疗机构报销 90%、二级医疗机构报销 80%、三级医疗机构报销 60%
Ⅰ类、Ⅱ类门诊特别慢性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 10 万元和 5000 元
协调医保部门,进一步简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门诊特别慢性病认定、就诊、报销程序,积极实行措施解决慢病患者就医、报销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障所有贫困慢病患者能够就近看病,按规定获得报销
(基层卫生股配合医保部门落实)(三)提高补充保险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
对贫困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经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补偿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