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股东**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公司(以下合称为“四方”)共同出资,设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三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负责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系。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按不低于员工总数 1%的比例配备专职党务工作人员,纳入公司人员编制;党建工作经费按不低于职工工资总额的 1%落实,纳入公司年度财务预算。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五条公司名称:****有限公司。第六条住所:****第三章公司经营宗旨、经营范围和营业期限第七条公司的经营宗旨:创新资源开发、服务经济社会、回报股东利益。四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第八条公司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为准。第九条公司的营业期限 50 年,自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出资方式、出资额、股权构成及收益分配第十条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元人民币。第十一条股东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股权构成及收益分配、出资时间如下:**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万元人民币,占公司**%股权。**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万元人民币,占公司**%股权。**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万元人民币,占公司**%股权。**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万元人民币,占公司**%股权。四方股东于 20**年**月**日前足额缴清所认缴的出资额,并按实缴出资比例分享收益。第十二条公司成立后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第十三条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应当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日报》上公告。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一)参加或委派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按照其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二)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三)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或监事会成员;(四)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和转让股权;(五)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六)优先认缴公司新增资本;(七)公司解散清算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八)有权查阅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