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行政管理制度第一章 国内出差制度1. 公司员工出差分为:1.1 当日出差:出差当日可能返回者;1.2 远途出差:出差必须在外住宿者。2. 出差前应填写《出差计划表》,出差期限由派遣负责人视情况需要,事前予以核定。3. 出差人凭核准的《出差计划表》向财务部暂支相应数额的差旅费。返回后一周内填具差旅费报销单,结清暂支款。因特别情况未能提前办理《出差计划表》者需事后补办(出差回来后需凭出差计划表到人事行政部核实日期后才能向财务部报销)。4. 出差的核准权限:4.1员工出差在两天内由部门经理核准,三天(含)以上由总经理核准;4.2部门经理以上人员一律由总经理核准。5. 出差行程视为工作时间内的勤务,一律不予报支加班费。6. 出差途中因病或遇意外灾害、或因工作实际需要延时,应电话请示,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7. 员工差旅费应据实提供发票,经核准后予以报销。8. 当日出差差旅费支付:8.1 员工凡出差珠江三角洲地区即广州地区(含广州市区、花都区、增城市、从化市、番禺市)、 佛出地区(含顺德市、南海市)及东莞地区,当日可往返的,交通费按实支付(需驾驶公司车辆出差者,只报销车辆路桥费)。误餐费按出差费用标准表之膳食标准执行。8.2 当日出差之交通费凭乘车证明实数报销,无特别原因不得报销计程车费用。9. 远途出差者(或出差珠江三角洲因公当日不可返回者)差旅费分为交通费、住宿费、膳食费、通信费、招待费等。9.1 交通费、膳食费、住宿费按标准报销,超标自付、欠标不补。标准如下: 飞机火车汽车轮船住宿费标准(元/天) 膳食费标准(元/早/中/晚)应酬礼品项目标准职务一般地区 特别地区 一般地区特别地区总经理级头等仓 软卧计程车头等仓 实报实销 实报实销实报实销实报实销需向总经理书面申请批复经理级普通仓 硬卧视情况二等仓2603005010/20/206010/25/25主管级普通仓 硬卧视情况三等仓1602004010/15/155010/20/20一般职员级 普通仓 硬卧视情况三等仓80120304/13/13408/16/16表列特别地区为:北京、深圳、大连、珠海、汕头、海口、上海9.2 出差人员之交通工具除可用公司业务车辆外,以乘坐火车、汽车为原则,但因特急事务需乘坐飞机,要经总经理核准。9.3 因公出差外地需住宿而不住宿的人员,部门经理按 100 元/天补助,部门主管按 50 元/天补助,办事员按 30 元/天补助。9.4 通信费以电信局凭证结合公司现行有关通信报销规定执行。9.5 招待费一律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