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土地流转讲课稿贾 勇 金山一、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 29 次会议通过,2024 年 3 月 1 日开始实施
(一)、制定该法目的《土地承包法》第一章第一条明确制定该法的目的
“为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给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维护农村土地承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进展和农村社会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二)、该法主要容1、给予农户长期而稳定的承包经营权该法第二十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
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
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别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2、确定了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发包方承包方权利义务权利义务发 包 本 集 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由本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监 督 承 包 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承 包 地 被 依 法 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制 止 承 包 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为承包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等服务法 律 、 行 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执 行 县 、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3、规定了农村土地承包的原则和程序 土地承包法第十八条规定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根据规定统一组织承包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