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企业环保监管机制与启示 一、引言 我国经济和社会都在快速进展,工业化和城市化进展都进入了新的阶段,各级政府和民众对产业进展的观念也发生了改变
早期地方政府和民众对化工企业既有忧虑,又有能给地方带来经济效益的想法
化工企业能够给地方经济和就业带来改善
随着产业结构的逐渐优化、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化工产业在地区经济进展规划中已不是上乘之选,近几年频频爆发的化工污染事件如常州学校化工污染事件、天津港爆炸事件等,都是化工产业多年来隐患的集中表现
国务院于 2024 年 12 月 5 日发布的《“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明确提出了 2024 年我国生态环境质量的进展目标,并确定了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等任务
在《“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指导下,各地政府相继出台了针对化工行业管理的一系列举措
科学进展观已开始真正落地,对各个地区的经济社会进展都会产生巨大影响,尤其是中西部经济正在崛起的许多城市,在产业和企业的招商引资和监督管理上,都应切实地进行转变
二、化工企业环保监管机制的进展规律 环保监管一直以来都是在进展和环保之间寻找最佳的平衡点,在一个地区不同的进展阶段,环保监管的策略选择也不同
我国的工业化进展本质上沿袭了发达国家进展的规律,如日本、德国、英国、美国许多工业城市从初期的进展为先,到后来的环保与进展并重,以及到现在可持续进展技术的进展
发达国家同样经历了环境破坏带来的后果,这也是经济社会和科学技术进展过程中一个必经的过程
而对一些从一开始就走可持续进展道路的地区而言,其选择的是基于本国人口、禀赋和国际贸易地位决定的,具有相对的特别性
我国在环保和进展之间的选择过程,符合我国的国情以及经济社会进展的客观规律
在工业化和城市化初期,我国以经济进展为导向,通过快速工业化和城市化以满足人民群众生存和温饱的要求,同时也在国际贸易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
因此这一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