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鼓舞员工的积极性和制造性,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更好地引导员工的行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集团《人力资源管理规则》,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从业人员。第三条 奖惩的原则:1、奖惩有据的原则:奖惩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与工作目标等;2、奖惩与时的原则:申报奖惩须于事由发生后的 15 个工作日完成。奖惩处理最长不超过 60 个工作日(表扬与通报批判需在 30 个工作日处理完毕);3、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使奖惩公正、公平,奖惩结果需公开。第四条 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1、奖惩评议委员会:公司成立由各部门副总、工会主席、纪检监察处、人力资源处与一级主管构成的奖惩评议委员会,负责对各类奖惩事件进行评审。奖惩评议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如当月无议案时不召开,遇有突发性或临时性案件,可随时召开。每次召开会议不少于五人。2、争议调解委员会:由员工代表、人力资源处和工会代表组成,负责对有争议的奖惩事件进行协调和裁定。3、人力资源处是员工奖惩归口管理单位,负责对员工奖惩工作进行组织评定、文件拟发、资料存档、监督管理。4、纪检监察处负责对员工奖惩监督和稽核工作。5、工程、财务、技术、纪检等各处室负责相关损失或挽回损失金额的界定工作。6、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员工奖惩工作的管理、申报。第二章 奖励与惩处的类别第五条 奖励与处分的类别:1、奖励种类:(1)行政奖励:表扬、嘉奖、记功、记大功(2)经济奖励:一次性经济奖励、加薪 2、惩处种类(1)行政处罚:通报批判、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撤职(2)经济处罚:一次性经济处罚、降薪(3)解除劳动关系第三章 应奖励的行为描述第六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表扬:1、维护公司利益,保护公司财产,防止事故(事件)发生,并避开或挽回经济损失有功(≤5 万元者);2、实行正确措施,与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者;3、主动参加救灾(抗洪、救火等)者;4、有利于公司或公众利益的行为并有事实依据者;5、敢于揭发或举报违规案件,使公司免遭或挽回经济损失(≤5 万元者);6、举报弄虚作假者;7、发现公司宣传品容不妥并与时报告者;8、维护公司的规章制度,对各种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制止或揭发者;9、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并获得客户书面表扬或感者;10、其它应予以表扬的行为。第七条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