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中小学生优秀艺术人才大赛各项竞赛容与具体要求一、参赛对象:凡在我省就读的幼儿园、中小学校在校学生均可以自愿报名参加竞赛
二、竞赛项目:1、舞蹈类:单人舞〔民族舞、民间舞、芭蕾舞〕2、体育舞蹈:拉丁舞系列、摩登系列3、安康街舞:单人舞4、器乐类:独奏〔西洋管弦乐、民族管弦乐、键盘乐〕5、声乐类:独唱〔童声、美声、民族、通俗〕6、美术类:油画、国画、水粉画、素描 7、书法类:只限毛笔书法8、语言表演:古现代诗词、散文、小说片段、寓言等以上各竞赛项目容详见《省中小学生优秀艺术人才大赛各项竞赛容与具体要求》三、竞赛分组:1、幼儿组〔4—6 岁〕2、小学一组〔1—3 年级〕3、小学二组〔4—6 年级〕4、初中组5、高中组四、竞赛程序:1、报名:凡自愿参加竞赛的选手,须持学校证明或学生证复印件与两一寸照片到各分赛区指定地点报名
报名时须填写《省中小学生优秀艺术人才大赛分区赛报名登记表》并领取参赛证
〔没有设赛区市、州的学生可就近到设赛区的市、州报名参加竞赛〕美术、书法类:安排在四月二十日统一在各分赛区设点命题现场作画、作书,密封试卷送省评比
各赛区要确保竞赛的公正、公平,严禁作假、舞弊事件发生
〔参赛作品用纸由考场统一发给〕舞蹈、声乐、器乐、体育舞蹈、安康街舞、语言表演项目原那么上安排于 4 月至 6 月举办,赛场由各分赛区自定
各分赛区应将竞赛时间提早上报省组委会,以便统一协调、安排
为维护竞赛的严肃性,大赛组委会将选派艺德高尚、公平正派的专家到各分赛区担任评委
五、奖励方法:1、学生个人奖励:竞赛设一、二、三等奖
一等奖进入省艺术特长学生人才库;二、三等奖进入市、州县〔市、区〕艺术特长学生人才库
2、指导老师奖:竞赛获得一等奖学生的指导老师由主办单位颁发指导老师证书
3、组织奖:根据各分赛区组织报名参加人数和组织工作情况进展评选,获奖者由主办单位颁发证书
省中小学生优秀艺术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