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自查表检查部门检查要点检查内容及要求制度制订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相关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一致,并对全流程中人员、药品、设备设施、账目、处方均有明确规定。1、每个部门均有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责任人。2、定期专项检查,有记录,能体现持续改进。3、医师处方权,药师调配权有审批。4、处方开具及处方管理。5、专项培训和考核管理。6、医疗机构印鉴卡管理。7、三级基数管理8、采购、验收管理.9、贮存、保管与设备设施及监控管理。10、药品发放管理及流程。11、调配、使用药品管理。12、药品报残与销毁管理。13、丢失及被盗案件报告、值班巡查管理。药库电子印鉴卡使用及管理1、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是否与医院相关诊疗科目相符2、《印鉴卡》中医疗机构名称、地址、医疗机构法人代表(负责人)、医疗管理部门负责人、药学部门负责人、米购人员等均与现任人员一致。发生人员变更二日内更新印鉴卡。药品米购1、医疗机构应当凭印鉴卡向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的定点批发企业购买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2、从《医疗机构印鉴卡管理系统》网上采购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3、医疗机构通过电子印鉴卡系统每月上报上个月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数量。4、入库双人验收,入库验收记录齐全。药品储存1、配备专人负责管理工作,应当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熟悉药品使用和安全管理工作。2、设立专库储存,必须配备保险柜,门、窗有防盗设施以及监控设施、安装报警装置。3、实行双人双锁管理4、建立储存专用账册领发管理1、凭领药单(双人签字)+处方+逐日登记表,在基数内领药。2、出库双人复核做到账物相符过期、损坏、验收缺损的管理过期、损坏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销毁需上报所在区药监部门批准后,有销毁记录。三级基数管理1、建立全院、相关调剂室、相关病区(包括手术室)的三级基数管理。2、基数卡有领发双方的双人签字,一式两份。全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基数量经主管院长批准,每年更新。3、基数二库存药品+换药处方+各调剂设置基数处方保管按照法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不少于三年;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不少于二年。有处方销毁记录。门诊药房药品储存1、配备专人负责管理工作2、专用保险柜(或智能药柜)及其位置适当、有安全监控。3、双人打开保险柜(或智能药柜)4、建立专用账册,账物相符。账卡的入、出、存数量及批号记录清晰准确,每日清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