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七一”评选表彰工作的方案各党(总)支部: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党内激励关怀机制,充分激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骨干先锋模范作用,增强新形势下基层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结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7周年活动,街道党工委决定在在“七一”期间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
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一、评选时间2019年7月上旬
二、评选范围街道党工委下属各党支部及全体党员
三、表彰名额和评选办法(一)表彰名额
先进基层党组织3个,优秀党务工作者4名,优秀共产党员25名
(二)评选办法
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由街道党工委根据平时工作和2017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择优评定
各单位在推荐表彰对象时,要向参与棚改项目、脱贫攻坚等重难点工作的先进党员倾斜,特别要重点突出在棚改拆迁中主动带头拆迁腾地,并能积极做好其他涉拆人员思想政治工作,成效较为明显的普通党员
四、评选条件(一)先进基层党组织
一是领导班子好
能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开拓创新,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有高素质的党组织带头人
二是党员队伍好
党员教育管理扎实有效,党员素质优良,党性意识较强,先锋模范作用发挥较好
三是工作机制好
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工作运行有序,基层党内民主稳步推进
四是工作业绩好
本单位各项工作成绩显著,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成效明显
五是群众反映好
工作措施群众拥护,工作作风群众满意,工作实绩群众认可,基层党组织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
一是现从事党务工作1年以上(含基层支部的党务工作者);二是热爱党务工作,事业心、责任感强;三是业务素质高,交办工作完成好;四是工作思路,党内活动经常、规范;五是立足本职岗位,积极服务中心工作
(三)优秀共产党员
一是全街的所有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