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例行工作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店塔发电公司安全例行工作标准,提高实际工作效果,夯实安全管理基础,推动本质安全建设,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安全例行工作的内容主要包括:安全工作会议,月度安全分析会,周安全例会,安全监督及安全网络例会,安全简报、汇报、总结、报告,安全检查,安全性评价,举报制度,班组安全日活动、班前会、班后会,开工会和收工会等内容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店塔发电公司的安全例行工作
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第四条 安全监察部(一) 负责本规定的编制和修订,保证有效性;(二) 监督各部门仔细贯彻、落实本规定;第五条 安全分管负责人:监督检查各部门执行本规定的有效性,审核本规定执行情况的检查报告
第六条 安全监察部负责检查本规定的执行情况,定期将执行情况反馈安全分管负责人及公司安全监察部
第三章 管理内容及要求第一节 各项例行会议第七条 安全工作会议(见附件 1)
每年初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
发电公司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安全监督人员和一定比例的员工参加会议
会议由总经理或安全分管领导主持
第八条 月度安全分析会
(一) 每月上旬召开一次月度安全分析会,会议由店塔发电公司总经理主持,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总经理不在单位时由安全分管负责人主持会议
(二) 各部门应每月召开 1 次月度安全分析会,会议由部门负责人主持,部门管理人员、班组负责人、安全员参加会议
(三) 月度安全分析会的主要内容:检查安全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综合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总结事故教训及安全工作薄弱环节,讨论有关对策
第九条 周安全例会每周召开一次安全例会,会议由总经理或安全分管负责人主持
会议内容主要包括:通报、分析一周安全生产情况,布置有关安全工作
第十条 安全监督及安全网络例会
(一) 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网络例会,由安全监察部负责人主持,安全网络成员参加
(二) 例会的主要内容:检查安全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