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广东省长潭水电厂企业标准Q/155-3-05-2024 人力资源部工作标准 2024-03-18 发布 2024-03-18 实施 广东省长潭水电厂 发布Q/155-3-05-2024前 言本标准是根据广东省长潭水电厂(简称长潭水电厂)加强科学管理、创建一流水电厂的总体规划安排,为了进一步法律规范基础管理工作而制订
本标准内容包括《人事分部工作标准》、《人保主管工作标准》、《教育培训专责工作标准》、《保卫专责工作标准》、《门岗值班员工作标准》等四项管理标准
本标准由广东省长潭水电厂标准化工作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人事分部起草
本标准的主要起草人: 袁启坚 审 定: 林大洲 批 准: 林大洲本标准由人事分部负责解释
广东省长潭水电厂企业标准 Q/155-3-05
05-2001人事分部工作标准1 范围1
1 本标准规定了长潭水电厂人事分部的职责、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检查与考核
2 本标准适用于长潭水电厂人事分部的工作,是检查与考核该部门工作的依据
1 人事分部在厂长的直接领导下,根据所属管理权限及范围,负责对员工的招聘、调配、考核、奖惩、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晋升、退〈离〉休、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劳动合同、劳动保护、员工教育、厂内安全保卫等实施管理
2 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事教育管理政策法规,拟订本厂相关劳动人事教育管理制度、工作计划、实施细则,经领导批准并予以贯彻执行
3 贯彻执行厂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3 工作内容与要求3
1 制订(修订)和实施本厂劳动、人事、教育、综治管理规章和制度
2 建立和完善本厂劳动人事教育管理组织机构,并制定其工作职责和方法
3 搞好人事管理:包括人员招〈聘〉用、分配、考核、奖惩、调动、辞退与辞职、劳动合同签订(解除)的办理
4 做好专业技术资格的申报、评聘等日常管理工作
6 搞好工资管理:包括工资、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