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日期:中华人民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电气专业与其相关部分(摘要)唐海整理摘录 2003-1-25说明:第一篇建筑设计1 设计基本规定1《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JGJ37-874
1 建筑物的公用厕所、盥洗室、浴室应符合下列规定:一、上述用房不应布置在餐厅、食品加工、食品贮存、配电与变电所等有严格卫生要求或防潮要求用房的直接上层
1 管道井三、在安全、防火和卫生方面互有影响的管道不应敷设在同一竖井
2 室环境设计2
1 热工与节能2
2 照明民用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J133-902
1 图书馆建筑照明的照度标准值应符合表 2
图书馆建筑照明的照度标准值 表 2
1类 别参考平面与其高度 m照度标准值 lx低中高一般阅览室、少年儿童阅览室、讨论室、装裱修整间、美工室0
75 水 平面150200300老年读者阅览室、善本书和舆图阅览室0
75 水 平面200250500列室、目录厅(室)、出纳厅(室)、视听室、缩微阅览室等0
75 水 平面75100150读者休息室0
75 水 平面305075书库0
25 垂 直面203050开敞式传输传送设备0
75 水 平面5075100《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 JGJ39-874
3 照度标准不应低于表 4
3 的规定房间名称照度值工作面活动室、乳儿室、音体活动室150距墙 0
5m医务保健室、隔离室、办公室100距地 0
8m寝室、喂奶室、配奶室、厨房75距地 0
8m卫生间、洗衣房30地面门厅、烧火间、库房20地面《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GBJ99-86第 7
2 条 学校用房工作面或地面的平均照度不应低于表 7
2 的规定,其照度均匀度不应低于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