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 -----------------------日期:工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标准Design Specifications of Highway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1 总则1.0.1 为确定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标准、原则、容和方法,提高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质量和水平,特制定本规
1.0.2本规是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公路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J001—97)等有关规定,在总结我国多年来公路环境保护实践经验并广泛搜集、讨论公路对社会、生态环境的影响的基础上制定的
1.0.3 本规适用于新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和有特别要求的公路工程项目环境保护设计
1.0.4公路环境保护应贯彻以防为主、以治为辅、综合治理的原则,并结合工程设计开发利用环境,尽可能地改善和提高公路环境质量
1.0.5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的各个阶段必须做好环境保护设计
在可行性讨论阶段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在初步设计阶段应针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中的环境保护评价意见,拟定环境保护总体设计方案并进行论证;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应根据审定意见作出环境保护工程设计
1.0.6 公路环境保护设施的设计年限应同该公路的远景设计年限一致
声屏障等部分环境保护设施可视交通量增长情况分期实施
1.0.7“”公路环境保护设计必须贯彻 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统一 的方针,各种环境保护设施应因地制宜,做到技术可行、经济合理、效益显著
1.0.8 公路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投资的划分1
0.8.1 凡以保护社会环境、生态环境,或治理环境污染,或进行环境管理为直接目的的投入,均为环境保护投资
1.0.8.2 公路建设项目中属主体工程且同时具有保护环境功能的工程或设施,其投资应列入公路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