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规划总则第 1 条 规划目的为了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常州的旅游资源,促进旅游业的快速增长和持续进展,尽快把常州建成旅游整体形象鲜亮、产业结构优化、服务设施齐全、综合效益较高的旅游强市,依照《旅游进展规划管理办法》和《旅游规划通则》,编制《常州市旅游进展规划(2024—2024)》(以下简称“本规划”)
本规划是常州市旅游进展宏观指导性文件,辖区内各区、市(县级市)和旅游区在编制旅游进展或旅游开发建设规划时,原则上均应符合本规划的要求
第 2 条 规划范围本规划范围为常州市行政区域所辖范围,包括常州境内的金坛、溧阳两个县级市和武进、新北、钟楼、天宁、戚墅堰 5 个区,总面积4375平方公里
第 3 条 规划期限规划期限:2024—2024 年,分近期、中期、远期三个进展阶段近期:2024—2024 年中期:2024—2024 年远期:2024—2024 年第 4 条 规划依据(1)国家旅游局《旅游进展规划管理办法》 1999(2)《旅游规划通则》GB/T 18971-2024 (3)国家旅游局《中国旅游业进展“十五”规划基本思路》 2000(4)《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 17775-1999 (5)《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GB/T 18972-2024(6)《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沿江开发的意见》2024(7)《江苏省旅游进展总体规划》 2024(8)《江苏省旅游业进展“十五”规划及到 2024 年远景规划 2000)《关于实施江苏旅游倍增计划的意见》 2000(10)《苏锡常都市圈规划》 2001(11)《常州市城市总体规划》 2024(12)《常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进展第十个五计划纲要》 2000(13)《常州市旅游业进展第十个五年计划及 2024 年长期规划纲要》2000(14)《常州市 2001—2024 年文化名城建设规划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