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管理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符合生产实际的管理制度,并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才能有效地降低生产成本
为提高修井质量,规范作业工序,加强成本管理,井下作业大队特制定本制度
1、进入井场的修井队伍的资质必须经过甲方管理部门的审查和认可,设备性能必须满足甲方油水井施工的要求,严禁使用不符合安全、环保要求的设备
2、作业队伍的各种证件手续必须齐全(资格证明、工程技术市场准入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个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人员培训资质证、安全管理机构图、石油工程队伍资质证书等
3、作业队伍必须与甲方签定的《修井作业合同书》和《外协作业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后方可上井作业
(详见附录 1、24、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5、作业队伍接到作业大队的施工通知单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作业现场并及时汇报(后附各井区规定时间表
作业过程中的信息反馈工作由作业队伍及时如实的向作业大队、采油大队汇报;作业过程中每趟结束修井队必须向作业大队汇报,否则不计工作量;每日早晨 5:30--7:30 分,修井队必须向作业大队汇报作业进度,不得瞒报、虚报
5、修井队进井场时,必须向采油井站负责人和现场作业监督、技术员出示《施工通知单》,并按照《修井交接书》进行油水井交接
交接要求:(1 接井①作业队在现场按照井场设施,逐项落实,接采油工交井,接井内容包括地面设施、流程、电源、电路、井场规格化等② 按交接书设置内容逐项检查进行接井,接完后采油、作业双方在交接书上签字方可生效,一式两份,各存一份
③ 井场平整,面积不小于 16mxl6m,排污池距井口不小于 15m,排污管线完整、畅通
④ 对每项交接应做详细、真实的记录,特殊情况要交代清楚,并在交接书上注明,杜绝扯皮现象
(2 交井① 油井运行正常,上液后,作业队在现场向采油工交井,交井内容包括地面设施、流程、电源、电路、井场规格化等,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