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源口电业公司技术监督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金源口电业公司的技术监督工作,提高发电设备安全可靠性,以保证电厂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技术监督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技术责任制,按照依法监督、分级管理、行业归口的原则,对电力生产和建设实施全过程、全方位技术监督管理
第三条技术监督工作以质量为中心,以标准为依据,以计量为手段,建立质量、标准、计量三位一体的技术监督体系
第四条技术监督工作要依靠技术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技术监督的专业水平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金源口电业公司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六条金源口电业公司的技术监督工作是在公司领导班子领导下管理,第二级级管理为安全生产部
技术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和安全生产部管理并支持、服从其履行职责
第七条公司成立技术监督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的总工程师为组长,安全生产部为技术监督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基建工程及已投产机组的技术监督管理工作
安全生产部设技术监督管理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负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技术监督的政策、法规和有关规程、标准、制度、技术措施等
(二)建立和完善技术监督网络,组织制定公司有关技术监督的专心
管理制度、技术措施等
(三)制定技术监督工作计划,对电厂的技术监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四)参与公司的事故调查分析工作,制定反事故措施,并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五)组织对公司技术监督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六)组织召开技术监督工作会议,总结技术监督的工作经验和推广先进的检测技术
(七)每季度督促技术监督服务单位对公司发电运行部和检修部上报的技术监督指标和报表数据进行核实、汇总和分析,并上报源源集团和霍煤集团安全监督与生产部
检查和督促发电运行部和检修部对存在问题的解决情况,对于特别严重和普遍存在的问题,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