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一、 总则为加强寄递物品安全管理,防止禁寄物品流入寄递渠道,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证汇通网络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 收寄安全保障制度一)原则1. 各公司网点在收寄物品时必须加强安全验视,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根据“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收寄验视制度
2. 各公司网点对不能确定安全性的存疑物品,应要求寄件人出具相关部门的安全证明,否则,不予收寄
客户已出具安全证明的,应如实记录收寄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收寄、时间、寄件人收件人名址等容并保存至少 1 年
3. 各汇通网点对网络购物,电视购物等经营者委托从事物品寄递服务的,应与委托方签订安全协议书
二﹚、货物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1、货物安全的容(1) 防止损毁
即防止快件受潮、污染、虫咬、鼠咬、火烧等造成损毁(2) 防止被盗
防止快件整件或部分件在收派过程中被盗
(3) 防止泄密
保守快件信息秘密,确保快件的安全
(4) 防止丢失
在外部收派过程中防止因夹带快件,外包装破损等造成的快件丢失
2、保障快件安全的注意事项3、保障汇通快件信息安全的要求(1) 在快件处理的任何一个环节,除指定的工作人员外,不准任何人翻阅快件信息
(2) 员工不得私自抄录或向他人泄露收,寄件人的相关信息
(3) 在货物处理场所,非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
(4) 严禁将货物私自带到与工作无关的场所
(5) 禁止隐匿,毁弃或非法开拆货物包装
(6) 与时上报包装破损并有可能包暴露件信息的货物
三、 投递安全保障制度各公司中转部应加强对中转快件的安全检查,对可能损害国家利益和人员安全的快件,应立即停止操作,妥善处理,并与时上报总公司和相关国家机关
1、公司所承担的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1) 教育和防,制止的义务(2) 提供便利条件和协助的义务(3) 与时报告的义务(4) 如实提供情况和协助的义务(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