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别平等与妇女进展论文 一、健康领域 公民健康是衡量和评价一个国家公共卫生政策有效性的重要尺度。妇女健康和安全不仅关系到妇女自身的生存、进展与平等,而且也影响到子孙后代以及整个社会及家庭的总体健康水平。 妇女的健康涉及其整个生命周期的完好和安全状态,包括享有生命安全的权利、在整个生命周期达到身心健康标准的权利、享受基本的卫生保健服务的权利以及有能力抵御各种传播性疾病的权利。鉴于现有的数据状况,本次对妇女生命健康状况的评估主要从生命安全(生存)、保健服务两个方面进行。生命安全是健康的基础和前提,也是健康服务的目的所在。健康服务是达到身心健康标准的一个重要条件。 1.全国总体状况概述 从全国的情况看,1995 年以来十年间,妇女健康状况得到一定改善,综合指数逐年上升。(见表 2)但数据显示,妇女生命安全指数在十年间变化不大,甚至有小幅下降,这与偏高的出生性别比和女婴、女童死亡率不无关系,也与孕产妇死亡率地区分布不平衡的影响有关;健康服务指数有较大提高,但进一步改善的空间依旧很大,尤其应增加各方面投入,提高妇科病检查率。 中国的出生性别比自 20 世纪 80 年代以来持续上升,1995年达到 115.6,2000 年为 116.86.而且呈现出孩次越高,性别比越高;城镇偏高,农村情况更为严重;汉族高于少数民族;中部地区高于东部和西部等特点。 婴儿和儿童死亡率持续下降。1995 年,全国婴儿死亡率为36.4‰ , 5 岁 以 下 儿 童 死 亡 率 为 44.5‰ , 2024 年 分 别 下 降 到25.5‰、29.9‰。但在婴儿和儿童死亡率不断降低的同时,女婴和女童死亡偏高现象却持续存在。1990 年四普时,男、女婴死亡率分别为 28.54‰、33.21‰;2000 年五普时,男、女婴死亡率分别为23.90‰、33.72‰。[1]反映出女婴和女童生存状况亟待改善的严峻形势。孕产妇死亡率明显下降,由 1995 年的 61.9/10 万下降到2024 年的 48.3/10 万。但孕产妇死亡率地区差异很大,2024 年西藏、新疆、青海等边远少数民族地区仍超过 100/10 万,最高的甚至达 310.4/10 万。全面降低孕产妇死亡率仍任重道远。 孕产妇住院分娩率稳步上升,2024 年比 1995 年提高了 24.8个百分点,达到 82.8%。但住院分娩率的地区差异也很大,一些地区仍停留在较低水平,如西藏、贵州等边远地区住院分娩率只有29.8%和 38.9%。 随着妇幼保健服务市场化趋势的进展,妇幼保健机构受到很大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