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点 主要内容 投标文件 组成 包括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 书,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保证金,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拟 分包项目情况表,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知识点 主要内容编 制 前 现场 踏勘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后,应按招标人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踏勘项 目现场,招标人所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 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推断和决策负责。踏勘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工 作 投标 预备 会议投标人现场踏勘后,可向招标人提出需要其负责对招标文件需要澄清或调整的问题(书面形式),招标人规定时间和地点通知投标人参加投标预备会议,澄清投标人所提出的问题,投标预备会议后招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用书面形式向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通知所澄清的问题(应注意书面形式澄清问题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 文件 编制 递交 修改 相关 规定 投标文件应按规定的“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开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假如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投标截止期前递交投标文件。除另有规定外,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截止期前,允许投标人对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修改、撤回,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截止期后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内容进行修改无效。招标人应以书面形式对修改、...